申请条件
列入国家↓统一招生计划的普通高等教育专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申请落户我市:
(一)在我市①落实就业单位的毕业研究生;
(二)在我市落实就业单位的应届高校毕业生(当年度取得毕业证书的高校毕业生为应届高校毕业☉生);
(三)在我市合法稳定就业且年龄在45周岁以下的往届本科毕业生;
(四)由我市岛外就业单位接收的∴往届专科学历毕业生需在厦连续缴交社会养老保险满1年且年〖龄在35周岁以下;由思明区、湖里区单位接收的往届专科学历毕业生需在思明区、湖里区∑ 单位连续缴交社会养老保险满3年且年龄在35周岁以下。